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的公告通知,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任何虚拟货币发行、交易炒作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不受法律保护,市面上所谓的“三级币种”,大多是以虚拟货币为包装、以三级分销拉人头返利为模式的传销诈骗类非法币种,其核心特征十分典型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第一,核心牟利模式依赖拉人头多级分佣,这是这类币种最本质的特征:项目没有任何实际业务落地、合法技术支撑,投资者收益完全不来自项目本身增值,全部依托新投资者的入场资金,参与者买入币种后,想要获得高额返利,必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