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,其中以“欧逸虚拟币”为幌子的非法经营案件,因打着“跨境投资、高收益回报”的旗号,欺骗了不少缺乏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群众,最终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,本文结合一起公开通报的“欧逸虚拟币”非法经营典型案件,梳理其涉案模式、法律定性与警示意义。

案件回顾:披着“虚拟币”外衣的非法经营骗局
2022年,某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虚拟币案件,涉案平台以“欧逸虚拟币”为核心产品,对外宣称是“获得国际金融机构认可的数字资产”,承诺年化收益率可达30%以上,吸引了全国20余个省份的近万名群众参与投资。
经查,该团伙搭建了名为“欧逸数字资产交易中心”的线上平台,通过社交媒体、线下宣讲会等渠道推广,要求投资者以人民币或其他法定货币兑换“欧逸币”,并承诺可以通过“币币交易”“合约杠杆”等方式实现增值,但实际上,所谓的“欧逸虚拟币”并非合法发行的数字资产,平台服务器完全由犯罪团伙操控,所谓的交易数据均为后台伪造,所谓的“高收益”本质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。
截至案发时,该团伙累计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2亿元,最终12名核心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000万元,其余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刑罚,涉案赃款被悉数追缴返还给受害群众。
“欧逸虚拟币”非法经营的法律定性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等规定,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
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,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、保险业务,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,本案中,“欧逸虚拟币”团伙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擅自搭建虚拟币交易平台,开展虚拟币兑换、交易等业务,本质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,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,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。
该团伙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,后期出现资金链断裂后无法兑付,还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,最终法院以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,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虚拟货币非法经营活动的决心。
案件带来的警示与反思
- 认清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:我国始终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活动,任何以虚拟货币为名开展的投资、交易、融资活动,均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、法律追责等风险。
- 警惕“高收益”骗局:“欧逸虚拟币”案件中,犯罪团伙正是利用部分群众追求高额回报的心理,编造虚假投资噱头,最终导致大量群众血本无归,任何承诺“保本高收益”的投资项目,均可能是诈骗或非法金融活动。
- 筑牢金融风险防线:群众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开展投资活动,不参与任何不明来源的虚拟货币交易,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时,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。
虚拟货币非法经营案件不仅损害了群众的财产权益,更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,司法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,广大群众应树立正确的金融投资观念,自觉远离虚拟货币非法交易,共同维护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