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逸虚拟币能否成为司法证据?具体情形要区分

在虚拟货币领域纠纷多发的当下,不少涉及欧逸虚拟币的经济纠纷、刑事案件中,当事人都会产生疑问:手里的欧逸虚拟币交易、持有记录,能不能成为司法机关定案的证据?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结合我国虚拟币监管规则和证据认定标准具体分析。

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,是厘清我国对虚拟货币的基本定性:根据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公开规定,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代币发行融资、交易炒作活动,但个人持有的虚拟币属于具有财产属性的虚拟商品,其合法财产权益并不被法律禁止,这是欧逸虚拟币能成为证据的基础。

从证据认定的核心规则来看,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,只要符合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这“三性”要求,就具备证据资格,欧逸虚拟币相关记录也不例外,满足以下条件时完全可以成为证据:如果当事人能证明欧逸虚拟币交易、持有记录的真实性——比如提供可公开查询的链上转账哈希记录、平台交易流水凭证,或是经过公证、对方认可记录的真实性;同时记录和待证事实直接相关,比如证明借款交付、诈骗损失、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等;且获取证据的手段合法,记录对应的基础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那么这类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被司法机关采纳,举个常见的例子: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以欧逸虚拟币交付借款,搭配聊天记录证明借款合意,转币记录就会被法院认可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;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被诈骗后提供转欧逸币的记录,也会成为警方查案的关键证据。

但如果不符合要求,欧逸虚拟币相关记录也无法成为定案证据,主要分为两种情况:第一种是交易本身用于违法犯罪,当事人试图以此主张非法利益,比如用欧逸虚拟币交付赌债、行贿款,或是洗钱、传销中产生的转币记录,本身对应的行为就违反法律规定,即便记录真实,也不能作为证据支持非法诉求,甚至还会成为追究违法责任的线索,第二种是本身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,比如仅提供自行拼接的转账截图,无法提供链上记录、公证材料等核实真实性,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,这类记录就会因无法确认真实性不被采纳;如果记录本身和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,自然也不具备证据效力。

对于需要将欧逸虚拟币记录作为证据的当事人来说,需要提前做好证据固定:最好对链上信息、平台流水做公证或第三方存证,同时搭配聊天记录、沟通凭证等材料证明转币对应的基础事实,才能大幅提高证据被采纳的概率。

欧逸虚拟币能不能成为证据,核心不在于它本身是虚拟货币,而在于是否符合法律对证据的认定要求:满足三性要求就能作为定案依据,反之则无法被采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