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年来,各类名目的山寨虚拟货币不断换壳出现在市场中,“欧逸”虚拟币也混迹于灰色交易地带,不少投资者被所谓“高收益”“低门槛”吸引入局,却对背后的法律边界与风险一无所知,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监管规则与法律法规,梳理欧逸等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定性与责任边界,帮助公众认清监管红线。
我国虚拟货币监管的核心法律定位
无论何种名目的虚拟货币,包括欧逸虚拟币在内,其法律定位在我国已有明确的官方界定: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其相关交易炒作活动不受我国法律保护,这一基础定性是所有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法律前提,不存在“特殊虚拟货币受认可”的例外情况。
欧逸虚拟币相关活动涉及的法律规定与责任
发行、交易欧逸虚拟币属于非法金融活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十部门公告要求,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、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交易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中介服务、以欧逸虚拟币开展融资活动等行为,一律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对相关组织者、运营者,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行政处罚、取缔关闭平台等措施,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部分欧逸虚拟币运营方宣称“平台设在境外、不受中国监管”,但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原则,只要相关活动面向中国公民开展、侵害中国公民的财产权益,我国司法机关依法享有管辖权,近年来已有多起境外虚拟货币平台运营人员被缉拿归案的案例。
假借欧逸虚拟币实施诈骗、传销需承担刑事责任
欧逸这类无官方背书、自行发行的小众虚拟币,绝大多数都是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,对应的刑事处罚规则十分明确:如果运营方以虚构高收益、稳涨不跌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投资,卷款跑路的,将触犯《刑法》规定的诈骗罪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;如果以拉人头、层级返利的模式发展下线推广欧逸虚拟币,将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如果利用欧逸虚拟币转移、兑换违法犯罪所得,还会触犯洗钱罪,数罪并罚。
投资者参与交易也需承担对应风险
不少投资者认为“我只是买家,不违法”,实际上我国法律明确不保护虚拟货币交易的相关权益,如果投资者参与欧逸虚拟币交易,遭遇平台跑路、资金被盗、诈骗等情况,相关投资损失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,需要自行承担全部损失,如果投资者明知他人从事诈骗、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,仍帮助他人通过欧逸虚拟币转移资金,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,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金融活动始终保持严格监管、坚决取缔的态度,欧逸这类名目多变的山寨虚拟币,本质就是违法犯罪活动的幌子,不存在合法生存的空间,提醒广大公众,牢记法律法规划定的红线,远离各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,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,遭受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