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虚拟货币炒作乱象屡禁不止,不少不合规的小众交易所打着“高杠杆合约”“低手续费”“双向获利”的旗号吸引投资者入场,“鸥亿交易所合约”就是这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典型代表,背后暗藏多重风险,严重威胁投资者财产安全。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我国监管部门早已明确界定: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任何虚拟货币发行融资、交易兑换活动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不受法律保护,所谓“鸥亿交易所”本身并未取得我国任何金融业务资质,其开展的合约交易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,从根源上就不具备合法性。
这类小众平台的“...